建始县人民政府2026年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建始县人民政府2026年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索引号: | 011473735/2026-0975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发文单位: | 建始县司法局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6年03月31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9号)要求,县人民政府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清理范围内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4件、保留24 件、修改3件(详见附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对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各乡镇、各部门不得再将其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文件废止后相关工作的衔接,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理,防止出现政策“空档”。对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关实施部门应当做好跟踪评估工作,及时提出修改、废止的建议,对涉及行政处罚、管理体制等需作实质修改的,一律按新发布规范性文件程序办理。对予以修改的文件,相关部门要及时修改后报送县人民政府制发。
| 附件1 | ||||
| 现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
| 序号 | 文件标题 | 文号 | 责任单位 | 清理意见 |
| 1 | 建始县中小实体经济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建政办发〔2015〕21号 | 财政局 | 继续保留 |
| 2 | 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的通告 | 2019.10.11 | 环保局 | 继续保留 |
| 3 | 建始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 建政办发 〔2023〕2号 | 交通运输局 | 继续保留 |
| 4 | 建始县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 | 建政办发〔2018〕20号 | 教育局 | 继续保留 |
| 5 | 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 | 建政发〔2020〕8号 | 经管局 | 继续保留 |
| 6 | 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县殡葬服务中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 2015.1.23 | 民政局 | 继续保留 |
| 7 | 建始县农业信用贷款担保推荐管理办法 | 建政办发〔2019〕4号 | 农业农村局 | 继续保留 |
| 8 | 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建始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范围相关事宜的通知 | 建政发〔2019〕10号 | 农业农村局 | 继续保留 |
| 9 | 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未开发区域和在建景区开展旅游活动的通告 | 2019.9.19 | 文旅局 | 继续保留 |
| 10 | 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清江建始段等13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的通告 | 2020.12.2 | 水利局 | 确认修改 |
| 11 | 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四十二项等29座水库管理范围划定的通告 | 2020.12.3 | 水利局 | 继续保留 |
| 12 | 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建始县伍家河等11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的通告 | 2020.12.10 | 水利局 | 继续保留 |
| 13 | 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清江等六条河流岸线划定范围的通告 | 2019.10.31 | 水利局 | 确认修改 |
| 14 | 建始县旅游工作奖励暂行办法(修订) | 建政办发 〔2021〕13号 | 文旅局 | 确认修改 |
| 15 | 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始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 建政办发 〔2022〕7号 | 住建局 | 继续保留 |
| 16 | 建始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 | 建政办发 〔2022〕16号 | 住建局 | 继续保留 |
| 17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县公共租赁住房实行不同对象差别化租金标准的通知 | 建政办发〔2019〕16号 | 住建局 | 继续保留 |
| 18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始县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措管理办法(暂行) 和建始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预购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 建政办发〔2015〕36号 | 住建局 | 继续保留 |
| 19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建始县补充调查及三级保护古树名录的通知 | 建政办函〔2023〕43号 | 林业局 | 继续保留 |
| 20 | 关于印发《建始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优化调整技术方案》的通知 | 建政办函〔2024〕25号 | 环保局 | 继续保留 |
| 21 | 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 | 2023.12.29 | 公安局 | 确认废止 |
| 22 | 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建始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 建政发〔2024〕1号 | 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 继续保留 |
| 23 | 建始县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 | 建政办函〔2024〕12号 | 环保局 | 继续保留 |
| 24 | 建始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办法 | 建政办函〔2025〕29号 | 经管局 | 继续保留 |
| 25 | 关于禁止捕猎野生动物的通告 | 2025.9.25 | 林业局 | 继续保留 |
| 26 | 建始县港口船舶污染物接受转运处置管理办法 | 建政发〔2025〕4号 | 交通运输局 | 继续保留 |
| 27 | 建始县气象监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资源共享管理办法 | 建政办发〔2025〕5号 | 气象局 | 继续保留 |
| 28 | 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5年度全县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 | 建政办函〔2025〕28号 | 民政局 | 继续保留 |
| 29 | 建始县营商环境工作奖惩办法(试行) | 建政办函〔20226号 | 优化办 | 确认废止 |
| 30 | 建始县高质量突破性发展工业经济二十条政策清单 | 建政发〔2023〕4号 | 科经局 | 确认废止 |
| 31 | 建始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清单 | 建政发〔2023〕1号 | 招商服务中心 | 确认废止 |